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资质办理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资质

为科学有效地评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的能力水平,《T/CITIF001-2019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 能力要求》标准提出了对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提供者的综合能力要求。CS标准能力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CS1 级(初始级)、CS2 级(基本级)、CS3 级(良好级)、CS4 级(优秀级)、CS5 级(杰出级)。

  • 英文全称

    CS

    中文全称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资质
  •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资质适用行业

    适用于所有有信息化系统的企业。

证书样本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资质的作用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是指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体系评估价值

  1.有利于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技术和管理能力,参与市场竞争。

  2.有利于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展示自身实力,便于信息系统项目主建单位对项目承建单位的选择,降低前期沟通成本。

  3.促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资质申请流程


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体系级别划分
标准分为共包括4个能力域,17个能力子域,47个能力项,主要内容分为四大类: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CS3级(良好级)、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
CS1级(初始级)
组织具备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及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开展的基础能力。
CS2级(基本级)
组织实施了必要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管理,日常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活动有序开展。
CS3级(良好级)
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综合能力达到了良好的水平,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CS4级(优秀级)
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达到了优秀的水平,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项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
CS5级(杰出级)
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数据、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达到了行业内先进的水平,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项目技术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资质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 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1年以上;

  2.社会信誉良好, 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满足《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中相应级别要求;

  4.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 、业务运营、 基础保障、 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 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5.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 并认同本管理办法。

  申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的所需材料:

  能力域 文件夹 文件内容 提交要求

  战略管理 01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PDF) 必须项

  02业务经验 首个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项目扫描件(PDF) 必须项

  03财务报表 近三年财务报表(PDF) 必须项

  基础保障 04人员能力 人员信息表;公司架构图及职责说明(word文件) 必须项

  05办公场所 办公及研发场所规模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PDF) 必须项

  具体材料要求详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 能力评估体系 能力要求—能力项评估表(CS1~5级)》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资质小贴士

  评估机构的选择?

  评估机构分为甲级和乙级机构,甲级评估机构可开展所有级别的能力评估活动,乙级评估机构只可开展CS1级和CS2级的能力评估活动。

  证书有效期、年审机制?

  证书有效期为四年 1.CSI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获证企业,自证书发放目起,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评估工作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由颁证机构对年度自查情况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文件复核。评估机构如发现年度自查报告存在异议,可对获证组织采取现场复核。 2.CS3级(良好级)、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获证企业, 自证书发放日起12-18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评估,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开展2次监督评估,监督评估人日数不应少于对应级别初次评估总人日数的一半,两次监督评估内容应完整覆盖该能力级别所要求的能力项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要求。 3.监督评估过程中,对未能达到相应级别能力要求的获证企业进行降级处理。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体系可以越级申请吗?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级别进行初次申请,初次申请级别不得高于CS2级(基本级)。 证书有效期内, 达到 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逐级进行升级, 不可跨级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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